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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流浪动物与反虐待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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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动物保护法的第3阶段,激进的动物权利的背后逻辑

    关于动物保护法,一般而言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动物保育时期,其执行层面通常为野生濒危保育动物的保护机制,用以保持生态完整与多样性。第二阶段为增进动物福利时期,其核心概念为最大程度的减低人类利用动物时的痛苦。而第三阶段为主张动物有与人类相同的道德地位,试图改变动物的法律地位,为动物争取法律权利。 对于大多数的人来说,让动物拥有跟人类一样的权利不仅像天方夜谭更加无从理解。然而,如果我们从环境法的发展历史来看待, 工业革命开始对自然的予取予求,大自然的反扑与生态变化与物种减少。 让我们从近年的巴西判例...

    Jan 21, 20231 min read

  2. 宠物弃养法规探讨(1): 假拾获真弃养,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在之前的文章中我們曾經探討各個國家嚴格的棄養法律制度,但是在實際的執行層面中,棄養行為受到處罰卻是相當不容易。原因在於,棄養行為難以認定。 在台灣曾經有一男子利用摩托車將小貓放置於一紙箱中棄養,由於車牌號碼與錄像監控,該名男子被處以3萬新台幣的罰鍰。然而,當飼主隱蔽的棄養寵物時,認定棄養實屬不易,例如:故意開門讓寵物走失或者假裝拾獲寵物並帶至動物收容所,實際是不想再繼續飼養。 在從下而上的科學管理流浪動物與社區動物的同時,我們還要督促源頭立法,例如禁止販售人工培育的寵物等,或者明令購買寵物時需植...

    Jan 21, 20231 min read

中国流浪动物与反虐待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