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虐待动物法,从动物保护法更名而来的背后原因。
從之前的《動物保護法》(專家建議稿)到現在的《反虐待動物法》(專家建議稿),稿件名字的變化明顯反映了起草專家的良苦用心。“名字的改變是為了取得更多的人的支持。如果改成《反虐待動物法》,反對的聲音會減小很多。為了讓各方面更容易接受這部法律,我們做了部分妥協。”
談起兩部建議稿最大的變化,常紀文教授説:“字數少了,條款少了,我們只是保留了動物保護立法的最底限,高一點的保護內容都拿掉了。比如在如何運輸經濟動物的那個章節中,原來的大部分內容都被刪掉了,只保留了最基本的一些保證動物不受虐待的條款。”
促《反虐待動物法》立法
2015年3月,全國政協委員騰格爾提案呼籲,儘快推進《中華人民共和國反虐待動物法》,營造人與自然文明和諧共處氛圍。在兩會報道官網上,該提案得到55萬網友投票支持。近幾年發生多起虐貓虐狗事件,引發公眾強烈譴責。
近年来随着家养宠物日益流行,虐杀、遗弃、虐待动物的现象频频见诸媒体。但由于我国缺乏相关虐待动物受罚的法律法规,导致这些虐待动物行为难以受到应有的惩处。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认为,应从法律层面对虐待动物行为进行有效制约与正确引导,建议制定反虐待动物法。朱列玉说,虐待动物行为不仅危害动物生命健康,也可能对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甚至演变成危害社会秩序恶性治安事件,影响社会安定和谐。他认为,在我国反虐待动物立法不仅是社会舆论的热点问题,而且具备立法必要性与现实紧迫性。同时从我国国情来看,反虐待动物具备立法基础。
2009年,我国法学界相关专家就提出了反虐待动物法(专家稿);2010年,原国家林业局发布《国家林业局关于对野生动物观赏展演单位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活动进行清理整顿和监督检查的通知》,对全国范围内野生动物观赏展演单位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及相关活动的低俗广告、野生动物与观众零距离接触、虐待性表演、违规经营野生动物产品等各种不当行为进行整治。
2022年,全国人大代表朱列玉说,世界上已经有100多个国家建立了有关动物权益保护的法律,对食用动物在其饲养的环境、运输状况以及屠宰过程作了具体的规定。因此,反虐待动物立法具备必要性,对于我国顺应世界立法潮流,提升国家形象,促进对外贸易发展,将起到重要推动作用。